关于黄玲等160名学生退学的公示

日期: 2024-04-15 16: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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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生管理,规范学生行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予以退学处理及《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湘电科院行字〔2017〕4号)文件黄玲160位同学已达到退学的条件202448日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决定给予黄玲160位学生退学处理。

现将拟报退学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48 —20244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学籍管理中心1-213办公室)反映。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学校将于公示结束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逾期申诉不予受理。

附件:退学学生名单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02448


退学名单(16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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