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2021届毕业生: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发〔2021〕2号)关于印发《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为充分保障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科学选拔人才,进一步做好学院“专升本”工作,现启动学院2021年3+2全日制“专升本”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专升本”考试招生模式改革
1、扩大报名资格
取消专本院校签约制、学校推荐制(即成绩排名限制),专科院校学生可报考任意一所对口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校。
2、扩大本科院校范围
2021年举办“专升本”教育的普通本科学校(以下简称“本科学校”)范围为全省省属本科学校(不含湖南师范大学;另,中南大学和湖南大学为部属高校不举办“专升本”教育)和独立学院。
3、扩大免试推荐录取范围
(1)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以下奖项的具有“专升本”免试推荐资格: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
(2)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4、继续实施两类专项计划
(1)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录取比例(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不低于所在专业的录取比例,且不高于所在专业录取比例10个百分点。
(2)做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参加“专升本”考试工作。凡就读期间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2021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2021年“专升本”选拔考试,录取比例由本科学校确定,但不得低于60%。
二、报名对象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三年制高职及五年一贯制2021届毕业生
三、报名程序
1、即日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021年6月30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2021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到所在分院的辅导员处进行预报名,由毕业生所在分院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2、3月16日-25日,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的学生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s://zsb.hnedu.cn)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其中,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 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须于 3月1日-12日(仅限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简称“就业指导中心”)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就业指导中心初审符合要求的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须标注毕业当年入伍且2020年退役)。
3、学生按湖南省教育厅设定高职(专科)专业相对对应的本科专业进行报名,每位报考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可网上填报1所本科学校的1个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前7天(3月16日-22日),考生可实时查看报名情况,之后不可查看,每位考生志愿初次提交后允许有一次修改志愿的机会。
4、4月10日前,学院继续教育部在网上审核所有学生报名资格并提交确认。
四、考试录取
1、考试招生由本科学校组织实施,具体考试科目由本科学校自主确定,考试科目不得少于3门,其中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各考1门。
2、本科学校于6月1日前完成“专升本”考试工作。
3、本科学校于6月15日前公示拟录取名单。
4、6月30日前,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不予以录取。
5、本科学校于9月30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逾期将不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
6、被录取“专升本”学生直接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普通本科。在本科学校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五、咨询联系
继续教育部 刘院长:17608409888
冯老师:13974925685 陈老师:13319595980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继续教育部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附件1 2021年全日制专升本交流QQ群
附件2
2 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
3 关于公布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本科专业类对应关系的通知.pdf
附件4
4 湘教发〔2021〕2号 关于印发《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