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03-12 15: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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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2021届毕业生: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发〔20212号)关于印发《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为充分保障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科学选拔人才,进一步做好学院“专升本”工作,现启动学院20213+2全日制“专升本”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专升本”考试招生模式改革

1、扩大报名资格

取消专本院校签约制、学校推荐制(即成绩排名限制),专科院校学生可报考任意一所对口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校。

2、扩大本科院校范围

2021年举办“专升本”教育的普通本科学校(以下简称“本科学校”)范围为全省省属本科学校(不含湖南师范大学;,中南大学和湖南大学为部属高校不举办“专升本”教育)和独立学院。

3、扩大免试推荐录取范围

(1)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以下奖项的具有“专升本”免试推荐资格: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

(2)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4、继续实施两类专项计划

(1)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录取比例(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不低于所在专业的录取比例,且不高于所在专业录取比例10个百分点。

(2)做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参加“专升本”考试工作。凡就读期间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2021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2021年“专升本”选拔考试,录取比例由本科学校确定,但不得低于60%

 

二、报名对象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三年制高职及五年一贯制2021届毕业生

 

三、报名程序

1、即日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021630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2021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到所在分院的辅导员处进行预报名,由毕业生所在分院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2316日-25,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的学生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s://zsb.hnedu.cn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其中,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 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须于 31-12(仅限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简称“就业指导中心”)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就业指导中心初审符合要求的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须标注毕业当年入伍且2020年退役)。

 3、学生按湖南省教育厅设定高职(专科)专业相对对应的本科专业进行报名,每位报考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可网上填报1所本科学校的1个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前7天(316日-22,考生可实时查看报名情况,之后不可查看,每位考生志愿初次提交后允许有一次修改志愿的机会。

 4410日前,学院继续教育部在网上审核所有学生报名资格并提交确认。

 

四、考试录取

1、考试招生由本科学校组织实施,具体考试科目由本科学校自主确定,考试科目不得少于3门,其中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各考1门。

 2、本科学校于61日前完成“专升本”考试工作。

 3、本科学校于615日前公示拟录取名单。

 4630日前,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不予以录取。

 5、本科学校于930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逾期将不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

 6、被录取“专升本”学生直接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普通本科。在本科学校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五、咨询联系

继续教育部 刘院长:17608409888    

          冯老师:13974925685    陈老师:13319595980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继续教育部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附件1    2021年全日制专升本交流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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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 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

3 关于公布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本科专业类对应关系的通知.pdf


附件4

4 湘教发〔2021〕2号  关于印发《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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